常用規范性公文有哪幾種
常用規范性公文
1、請示:如果某個單位在推行工作中遇到了自己不能解決的困難和問題,比如資金、政策等,需要上級幫助解決,就得寫成請示。寫請示要注意幾個問題:一是只能一事一請,不能在一個請示里夾帶多個請示事項,要資金就只寫要資金的請示,需要某個政策性決定的,就寫成單一的請示。二是一請一報,一個請示只能報一個主送機關,不能多頭報送。三是一般不越級請示,但特殊情況除外(如經費請示),在實踐中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,不僵化、不教條。四是要簡短精煉,簡潔明了地講明原因、困難,對請求事項要明確,要多少錢,要什么政策,至于人家怎么批是人家的事,還要講明你要的錢主要是用作哪個方面。
2、報告:報告是典型的上行公文,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、反映情況、提出意見和建議、答復上級的詢問等。報告的特點是閱知性,不是批復、答復性,看的人可以簽署意見,也可以不簽署意見或表態。所以,在選擇這個文種的時候,要選擇那些只需要上級知道的工作或事件,或者就某項工作提意見建議,但不一定需要批復。
(1)分類:
一是工作報告,是按照上級機關要求做的報告,如政府工作報告;
二是情況報告,即在工作中遇到了問題,或者覺得應該讓上級知道某個重要事項的當前情況(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報告);
三是回復性報告,回答上級問詢、落實上級臨時交辦的某項工作(關于審計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);
四是備案報告(規范性文件備案)。
(2)寫法:
一是要有導語,說明依據什么寫這個報告,或者為什么要寫這個報告(依據什么機關的什么通知精神,或者根據某位領導的批示精神,我們做了什么,怎么做的)。
二是總體結構一般是:第一,基本情況;第二,主要做法;第三,收到的效果;第四,存在的問題;第五,今后工作的建議。這是常規格式,具體中有變化。如人大視察**法的實施情況,就可以先寫成效(可以一并寫做法),再寫問題,最后寫建議,三個部分完成。我們要向市政府報一個土地使用及管理工作方面的情況報告,就要有基本情況(建設用地、開發區用地)、問題、措施。回復報告的寫法比較直接,上級問什么問題,我們就答什么問題,一條一條的答(如審計意見整改報告,用打醬油的錢打了醋我們是怎么整改的,程序不規范我們是怎么整改的,擠占專項建設資金我們是怎么整改的)。
三是結尾。回復報告寫“專此報告,請閱”;工作報告寫“以上報告當否,請閱示”;備案報告寫“請予審查”。切忌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。
3、意見:分為上行意見、平行意見、下行意見三種,上行意見一般上級要作出處理或者答復,平行意見則一般提供給對方參考,對方可以不執行,下行意見則具有指示性,下級應該遵照執行。意見的寫法也不是固定不變的,但一般應該包括幾個方面的內容(以印發關于開展某項工作的意見為例):指導思想和原則、目標和意義、方法和步驟、工作要求等。
4、通知:通知的應用范圍很廣泛。傳達指示、部署工作、實施管理措施、處理公共事務、任免干部等等,都需要印發通知。通知以紅頭文件和白頭文件印發都行。屬下行文,要下級機關(或受文對象)明確做什么、怎么做(這與請示、報告不同,比意見要細),要具有操作性。例如寫一個會議通知,開會時間、地點、參加人員、有些什么要求等等,要一、二、三逐一說清楚,讓看的人一看就明白。通知可以不寫結束語。
5、工作計劃類:是對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某項工作或全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的文件,明確下一步做什么、怎么做。工作計劃要有操作性(缺乏操作性是當前部門上報工作計劃的通病)。計劃、規劃、方案、要點,都屬于計劃類公文范疇。計劃類公文必須具備目標、措施、步驟三要素。計劃類公文有兩種格式:一是文字表述式,一是圖表式(圖表式越來越多,清晰、明了、包含的信息量大),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分解、擬辦實事分解、經濟發展主要指標分解、議提案辦理責任分解等都是圖表式。當前部門上報的計劃類文件普遍缺乏前瞻性和操作性,都是泛泛而談,隨便寫幾條(以收集政府工作報告素材為例)。
6、工作總結類:
(1)分類:綜合性總結(單位工作總結)、專題性總結(專項工作總結)、個人總結(學習、思想、工作)
(2)寫作關鍵和重點:其特點是實踐性、經驗性、自述性、理論性(不僅陳述工作情況,更要揭示理性認識,不僅回答“是什么”,更要回答“為什么”、“怎么做”的問題。一般包括本年度(半年)基本工作情況、所做的主要工作、工作進度、取得哪些成績經驗、存在的不足和教訓、下步工作計劃(個人總結寫努力方向)。個人總結要抓住主要問題,把握寫的側重點,突出收獲最大、成績最突出或者感受體會最深的東西,不是記流水帳。當前各部門上報的工作總結類材料,缺乏亮點的提煉和總結,都是按部就班寫來,看不出我們與別的單位相比有什么亮點、與去年相比有哪些做得更好,政策上發生了哪些重大變化。